本报讯(记者 郭军 通讯员 刘艳芹)2017年12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听取了省水利厅和省物价局关于2017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后,对我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指出,陕西省抓早动快,扎实开展大型灌区农业水价情况调研,摸清灌区群众实际用水负担,积极实施水利工程成本监审工作,利用半年时间完成13个大型灌区的监审工作,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
陕西省还率先在5个大型灌区开展改革试点,尝试探索三种价格构成模式;试行“分类水价”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逐步建立“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灌区管理创新机制、基础设施改造机制”等四项机制;推行水权制度改革,探索水权回购;利用分类价格调动末级渠系管水组织工作积极性;及时制定出台陕西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奖补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完善斗渠计量设施并下延计量监督标尺,做到大型灌区全覆盖“双标尺、同计量,以斗口计量为准”等改革创新举措切合实际,操作性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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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陕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