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一)党政办公室
职责: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负责制定局机关工作制度,重要会议组织协调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文秘与公文管理、重要文稿草拟审核政务信息、政务公开、应急值守、网络信息、新闻宣传发布、电子政务、机要、保密、档案、接待、信访、维稳、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指导本系统政务事务工作;负责局党组日常工作,组织局党组会议和中心组学习;负责局党组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外事和对外协作工作。
主任:高杨斌 电话:2933319
(二)规划计划财务科
职责:拟定水利战略规划,组织编制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组织编制、审核大中型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指导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组织实施中省和市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协调开展项目实施后评价和绩效评价;承担全市水利统计工作;指导水利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重点水利、移民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和专项资金全年计划的执行工作。管理局机关和局属单位预、决算;承担局机关财务核算管理工作;指导局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承担中省水利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有关水利价格、收费、信贷等建议;承担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科长:徐红宾 电话:2933320
(三)人事
职责: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职工队伍建设、劳资、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参与做好局系统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职称评审,工勤人员等级考试等工作;负责局党组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交流、任免等工作;组织实施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指导水利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职工培训工作;承担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负责人:唐坤 电话:2933339
(四)水政水资源与节约用水科(市水政监察支队)
职责:草拟水利方面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负责规范性文件起草、合法性审查备案;指导水利行政许可工作并监督检查;指导水利普法工作;承办局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等工作;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跨流域、跨县(市、区)的水事纠纷,组织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承担水利改革协调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管协调工作。承担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组织水资源调查、评价、论证等工作,指导水量分配、资源调度、有偿使用和取水许可;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实施用水总量控制、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指导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工作;负责指导全市水文、地下水工作;发布水资源公报、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参与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
负责人:张潇 电话:2933312
(五)水旱灾害防御科
职责:负责全市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防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承担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参与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
科长:李杰 电话:2933332
(六)建设监督科(渭河生态区管理工作科)
职责:负责全市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指导市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指导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市渭河生态区建设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科长:杨建文 电话:2933268
(七)河库运行科(市河长制湖长制办公室)
职责:指导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市辖内河流、湖泊、水库、滩涂、河口的开发、治理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监督指导河道疏浚清淤工作,指导河道疏浚清淤规划编制;参与监督管理河道采沙工作,指导河道采沙规划编制,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指导河流干堤、重要病险水库、重要水闸的除险加固;承担市河长制湖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
科长:梁 坤 电话:2933317
(八)农村水利水电科(科技科)
职责: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城乡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全市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负责全市农村水电规划和建设管理相关工作;承担全市农村补助项目的实施;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和协调实施全市水利扶贫脱贫工作。贯彻中省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承担水利科技推广工作。
科长:颜学林 电话:2933400
(九)水土保持与移民管理科
职责:负责全市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监督管理和监测评价;组织编制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规划实施考核评估工作;负责全市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建设管理和信息化工作,组织全市水土流失调查、动态监测、预报并公告;指导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承担全市能源资源开采水保补偿征稽管理及恢复治理项目的审批和监管;负责全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的规划、计划、审批工作;负责和指导移民安置及验收工作;负责后期扶持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科长:汪国栋 电话:2933309
(十)市基层水利服务中心(市城乡供水安全中心)
职责:贯彻执行中省关于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导全市水利行业供水和县(市、区)、乡镇供水工作;指导全市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组织编写、宣传培训水利风景区地方规程规范、建设标准,为全市水利风景区建设项目提供技术服务;组织编制全市城乡供水规划、技术标准;承担全市城乡供水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提出全市城乡供水建设投资安排意见;承担全市城乡供水工程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和饮水型地方病防治改水工作;组织开展城乡供水技术推广、业务培训;承担供水水质、净化消毒设备质量监(检)测业务指导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惠川洋 电话:2933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