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招投标管理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2020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项目大荔县药王沟水保综合治理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同意工程招标工作由项目法人选择具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资格、熟悉水利工程招标业务的中介机构组织完成。项目法人应进一步细化明确组织机构的相关职责,健全相关管理制度。
二、依据市水务局《关于2020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项目大荔县药王沟水保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渭水发〔2020〕331号)文件精神,按照工程布置和技术要求,同意将2020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项目大荔县药王沟水保综合治理工程划分为一个施工标项。主要建设内容:计划治理水土流失3.43km2,其中工程措施:新修水平梯田8hm2,新修生产道路1km;林草措施:栽植经果林40hm2,水保林80hm2;封禁治理措施:实施封育治理215hm2(封禁标牌2个,网围栏0.8km)。
三、该工程的施工标项招标工作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公告。
四、施工标项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要严防借用资质、串标围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对有严重失信行为和不良行为的投标人加以限制。
五、开标、评标及定标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招标投标规定进行,招标人应采用无标底或招标人不编制标底的复合标底招标。原则同意评标委员会由7人组成,其中:5人从陕西省招标投标评标专家库中抽取,2人由业主单位代表组成。项目主管部门或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不得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
六、请你局按照有关招投标管理的规定,切实加强招投标行政监督。工程开标前,招标人要通知有关监督部门进行全过程监督,评标结束后,按规定时间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公示评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及时办理招投标情况备案手续。
渭南市水务局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