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招投标管理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2021年度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工程建设项目潼关县亢家寨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同意工程招标工作由项目法人选择具备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熟悉水利工程招标业务的中介机构组织完成。项目法人应进一步细化明确组织机构的相关职责,健全相关管理制度。
二、依据渭南市水务局《关于2021年度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工程建设项目潼关县亢家寨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渭水发〔2021〕81号)文件精神,按照工程布置和技术要求,同意将2021年度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工程建设项目潼关县亢家寨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划分为一个施工标项。
主要建设内容为:规划治理任务7.48km2,其中坡改梯13.82hm2,规划沟边缓坡耕地田间筑埂417.67km,防护面积174.02 hm2,田间道路3.158km,,铺设灌溉管道1394m,配套闸阀井2座,给水栓22个,建设200m3蓄水池2座;营造乔木林11.86hm2;封禁548.24hm2,落实管护人员2名,网围栏789m,封禁标志牌2个。
三、该工程的施工标项招标工作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公告必须在省级以上指定媒介发布,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招投标工作。
四、施工标项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信用良好,具备类似工程施工经验。要严防借用资质、串标围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对有严重失信行为和不良行为的投标人加以限制。
五、开标、评标及定标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招标投标规定进行,招标人应采用无标底或招标人不编制标底的复合标底招标。原则同意评标委员会由7人组成,其中:5人从陕西省招标投标评标专家库中抽取,2人由业主单位代表组成。项目主管部门或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不得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
六、请你局按照有关招投标管理的规定,切实加强招投标行政监督。工程开标前,招标人要通知有关监督部门进行全过程监督,评标结束后,按规定时间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公示评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及时办理招投标情况备案手续。
渭南市水务局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