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招投标管理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东雷二期抽黄灌区塬上总干渠桩号5+800-6+220等渠段节水改造工程初步设计已具备招标条件,同意工程招标工作由项目法人委托熟悉水利工程招标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完成。项目法人应进一步细化明确组织机构的相关职责,健全相关管理制度。
二、按照工程技术要求,同意将东雷二期抽黄灌区塬上总干渠桩号5+800-6+220等渠段节水改造工程初步设计划分为一个设计标项。
设计标项主要内容:
渭南市东雷二期抽黄灌区塬上总干渠桩号5+800-6+220等渠段节水改造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技术咨询和协调服务等。
三、该设计标项招标工作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公告必须在省级以上指定媒介发布,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招投标工作。
四、设计标项投标人须具备须具备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设计经验。要严防借用资质、串标围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对有严重失信行为和不良行为的投标人加以限制。
五、开标、评标及定标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招标投标规定进行,招标人应采用无标底或招标人不编制标底的复合标底招标。原则同意评标委员会由7人组成,其中:5人从陕西省招标投标评标专家库中抽取,2人由业主单位代表组成。项目主管部门或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不得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
六、请你中心严格按照有关招投标管理的规定,切实加强招投标行政监督。工程开标前,招标人要通知有关监督部门进行全过程监督,评标结束后,按规定时间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公示评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及时办理招投标情况备案手续。
渭南市水务局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