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招投标管理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蒲城县韩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三期)已具备招标条件,同意工程招标工作由项目法人委托熟悉水利工程招标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完成。项目法人应进一步细化明确组织机构的相关职责,健全相关管理制度。
二、依据渭南市水务局《关于蒲城县韩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渭水发〔2023〕165号)文件精神,根据资金落实情况,按照工程布置和技术要求,同意将蒲城县韩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三期)划分为两个施工标项、一个监理标项。
主要建设内容:
施工Ⅰ标项:
1.拆除重建九级泵站:新建矩形引水渠39m,进水池、出水池各1处;安装水泵3台(套)、配套电动机组3台,进水侧配套电动闸阀3台,出水侧液控蝶阀3台,新增电动葫芦1台,真空泵2台,排水泵2台;安装进水钢管24m,出水钢管2700m;配套主变压器1台,站用变1台,低压配电柜3台,无偿补偿柜1台,软启动柜3台,设备控制箱10台;改造10kv输电线路2.1km;新建泵房及管理房各1座,建筑面积分别为200㎡,100㎡。
2.改造南支渠2091km(桩号0+000-2+091);
3.改造北一支渠6条分支渠6.902km(桩号分别为:0+000-1+400、0+000-0+900、0+000-1+320、0+000-0+900、0+000-1+680、0+000-0+702);
4.渠系建筑物105座。
施工Ⅱ标项:
1.渠道工程:(1)改造罕井支渠5.74km(桩号0+000-5+740);(2)改造罕井支渠5条分支渠5.849km(桩号分别为:0+000-1+890、0+000-1+000、0+000-1+390、0+000-0+719、0+000-0+850);(3)改造西支渠道4条分支渠5.602km(桩号分别为:0+000-1+620、0+000-1+540、0+000-0+920、0+000-1+522);(4)渠系建筑物183座。
2.灌区信息化建设4项,其中:管理站监控中心1处,泵站监控分站9座,视频监控系统11套、渠道流量监测站3套。
监理标项:蒲城县韩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三期)建设期施工监理。
三、该工程的施工标项、监理标项招标工作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公告必须在省级以上指定媒介发布,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招投标工作。
四、施工标项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监理标项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要严防借用资质、串标围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对有严重失信行为和不良行为的投标人加以限制。
五、开标、评标及定标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招标投标规定进行,招标人应采用无标底或招标人不编制标底的复合标底招标。原则同意评标委员会由7人组成,其中:5人从陕西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抽取,2人由业主单位代表组成。项目主管部门或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不得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
六、请按照有关招投标管理的规定,切实加强招投标行政监督。工程开标前,招标人要通知有关监督部门进行全过程监督,评标结束后,按规定时间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公示评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及时办理招投标情况备案手续。
渭南市水务局
2024年3月20日